存在严峻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万宁一校车司机被罚2万余元
南海网10月21日音讯(记者 张野)近来,万宁公安交警在东澳镇万东路依法查办一同无驾驭校车资历驾驭校车以及运用未获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供给校车服务的严峻交通违法事例。车辆驾驭人陈某义被依法处以罚款23000元、驾驭证记9分的处分。
经查,该车校车标识牌有效期为2024年9月30日止。此前,车管所已屡次经过现场、电话、短信等方法奉告园方及时处理相关手续,但园方直至被查办当天仍聘任未获得校车驾驭资历的陈某义运用该车接送学生,彼时车内共载有15名学生,若产生事端,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万宁公安交警依法对驾驭人陈某义无驾驭校车资历驾驭校车、运用未获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供给校车服务两项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23000元、驾驭证记9分的处分。
现在,万宁市教育局已要求辖区各校园全方面展开校车安全自查整改作业。下一步,万宁公安交警将继续深化辖区校园严厉展开校车安全危险危险排查,对发现存在校车安全危险危险的校园下达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