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一乡民挖断铁路电缆致列车晚点情节严重处分细节揭露
9月20日,国家铁路局公示一则处分信息《成都铁路监督办理局行政处分揭露信息〔2024〕第20号》。
信息显现:云南省宣威市新田村乡民孔某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协调人员在新田村村道邻近挖设饮用水过滤蓄水池,无视作业现场邻近的铁路电缆警示桩,未联络相关铁路企业或单位合作,盲目破土施工,将沪昆线下行线KV铁路电力电缆挖断,形成区间上下行线及站内轨道电路红光带,导致列车晚点,情节严重。日前,成都铁路监督办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孔某改正,并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分。
铁路交通事端查询发现,云南省宣威市新田村乡民孔某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协调人员在新田村村道邻近挖设饮用水过滤蓄水池,无视作业现场邻近的铁路电缆警示桩,未联络相关铁路企业或单位合作,在不明确地下电缆详细敷设方位及走向,也未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关照监管的情况下,盲目破土施工,将沪昆线下行线KV铁路电力电缆挖断,形成区间上下行线及站内轨道电路红光带,导致列车晚点,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9类事端,情节严重。该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办理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则。
2024年9月9日,成都铁路监督办理局根据《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办理规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则,责令当事人孔某改正,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分。